与大多数人的观念相反,对于延误或取消航班的旅客,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航空公司必须提供赔偿。但是,为了促使航空运输企业想方设法减少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民航总局就国内航班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延误(4小时以上),需要对旅客予以经济补偿提出了指导意见。如果旅客旅行的目的是洽谈一项潜在利润丰厚的商业交易,去做一个演讲或发表演说,去参加家庭的正式聚会,或者参加任何一个对时间要求很高的事件,旅客应该像预防城区道路交通堵塞一样,提前出发留出一些富裕时间,乘坐较早的航班。
个别旅客在航班延误时,拒上飞机或占机不下,超出了理性和法律的范围。不仅不利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和保障航空运输安全运营,也会损害后续航班旅客的权益。在航空安全和航班正常的关系方面,航空安全始终是航空公司、空管部门和机场当局的首要考虑的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过分强调正常而忽略安全。在飞行人员飞行时间可能超过规定时限时或不够天气标准的情况下,任何人无权命令该航班必须继续执行航班任务。
预定航班时,由于一天之内的波动效应,较早的航班不常延误。如果较早的航班真的延误或取消了,旅客也有更多的变更路线可以选择。如果旅客预订了当天的最晚航班并被取消了,就只能在当地过夜了。
由于方便的起飞时间或较低的票价,旅客可能会选择衔接航班(改换飞机的航班),而不选择不经停航班或直达航班。但是,改换飞机通常有可能错过衔接。如果选择衔接航班,在票价和服务相同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最不拥堵的衔接机场,这样会较容易衔接第二个航班。如果旅客选择衔接城市,把可能的恶劣天气也作为考虑因素。预订衔接航班时,不要忘了查看航班之间的衔接时间。如果不想延误,选择另一个航班或者询问代理人选择另一个有更多富裕时间的衔接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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